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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加強全國聯招考生學歷核查工作的公告

   2017年05月05日 來源: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校聯合招收港澳臺華僑學生辦公室

為嚴肅打擊偽造學歷現象,切實維護全國聯招考試的公平公正,經請示教育部同意,現就加強全國聯招考生學歷核查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對于持國內高中學歷報考的考生,我辦將聯合學校所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嚴格核查學歷真實性。經核實確為學歷造假的:取消考試資格,不予派發(fā)準考證;如已參加考試的,則取消考試成績;如已錄取的,則取消錄取資格。

二、持國外高中學歷報考的考生,必須在全國聯招錄取前提供高中畢業(yè)證書正本(應屆畢業(yè)生提供畢業(yè)證明)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對其高中畢業(yè)證書(畢業(yè)證明)所做的證明書或認證書(中文版或英文版)。各考區(qū)在派發(fā)準考證時,將要求考生簽署高中學歷認證《承諾書》(樣式見附件)。請相關考生予以配合,拒絕簽署《承諾書》者,考區(qū)有權不予派發(fā)準考證。逾期不提交者,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《承諾書》

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校

聯合招收港澳臺華僑學生辦公室

2017年5月3日